文:孙小豆的妈
秋冬时节,人们常会想到的一个词是“温暖”,一杯温暖的奶茶,一件温暖的毛衣,一缕温暖的阳光。
今天我们不说汇率,不谈买卖,我们来讲一个温暖的故事。
那年我考上了市里最好的高中,班里农村孩子和城市孩子的比例大概是3:7,我来自农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接触到了城市,一切对于我来说都很新鲜,我喜欢上了一个城里的男孩子。
他坐我前排,高高瘦瘦,白白净净,单眼皮高鼻梁,他的作文在课堂上被老师点名表扬了,他还脸红了。
我喜欢文学,喜欢喜欢文学的男孩子。偏偏他又被选上了数学课代表,文中带刚,他又热爱篮球,他的偶像是流川枫,而他确实也长得有那么点像流川枫。
他总是穿一件简单的T-恤,宽宽大大的,白色的,黑色的,藏青的,偶尔也有一件红色的,都是我喜欢的颜色,配一条宽宽的运动裤,耐克的或者阿迪的,白色运动鞋是标配。
喜欢是默默的,悄悄的,我开始关注他的一言一行,开始去关注他喜欢的东西。比如流川枫,乡下孩子很少看电视,初中也是寄宿制,认识他以后我才知道有灌篮高手。也是认识他之后我才知道一个勾勾就是耐克了,也不便宜。
乡下孩子骨子里仿佛就是有那么点不自信,从我发现喜欢他以后,我就开始用起日记本了。喜欢诗词歌赋大概是那个时候起的。
高一的时候坐前后排,但是老师隔一个礼拜就会横向调换位置,所以我一个月大概会有一周的时间调到他的后面,这一周对于我来说充满期待。
课间的时候也会相互调侃,尽量装得云淡风轻,还互相取了绰号。我叫他大傻,他叫我傻姑。他其实一点不傻,成绩也可以。我是真的有点傻,傻傻的闷在教室角落的那一种。
高二的时候分了文理科,文科两个班,我在10班他到9班,我们再也坐不到一块了。
下课的时候趁着上卫生间来回的间隙我常常会瞟一眼窗户,有时候能看到他,我就很开心。
圣诞节到了,我去校外挑了一张卡片,还记得封面是一支狗尾巴草,在阳光下闪出智慧的光芒。我想写点什么,手却在抖。半夜起床踹着卡片到了楼层的卫生间,在里面蹲了半天,终于揣摩出两句话,大意是:大傻,你还记得后排的傻姑吗?
不要笑我,那会真的就那么傻!
高三的下半学期,很多同学在校外租了房子,方便学习,我也搬出去了。
上学的时候去教学楼要翻过一座小山丘,小山上有片小树林,我每天卡着点从小树林走,期待可以和他不期而遇。
其实学校里的路很多,我完全可以不这么走,但我知道他会这么走,所以每天我也跟着走。
很多时候是遇不到的,二十次里面可能有一次遇到了,遇到了也仅仅是打一个看似匆匆的招呼,虽然我为这个不经意的招呼准备了好久。擦肩而过以后是一路掩盖不住内心的甜蜜,一直到教室里翻开书本还可以久久回味,我这个招呼到底打到位了没有。
毕业前夕学校文艺汇演,有他们班的一场舞蹈表演,他也在里面,和一个女孩子搭档对舞。我后面偷偷的关注了一阵那个女孩子,眉眼带笑,身材窈窕,心里不免有些酸楚。
高考成绩揭榜,全年段排名,我第一时间去看了他的成绩,比我考得好。我想总不会和他到同一个城市吧。
后面知道他考到了杭州,而我到了武汉。
大学第一学期,我在学校的网吧里,和他QQ上表白了。没错,我是抱着视死如归的心态的,而他也如期拒绝了我,对我说只是朋友关系。我于是好一阵埋头和全国各地的同学写信,问大家过得是不是还可以。
大一第一学期寒假回家,举行了至今以来唯一的一次同学会,我把他叫到一边,鼓起勇气问他:我们还可以做朋友吧?
他微笑和我握了握手。
同年大一寒假回家的火车上,我遇到了现在的老公,也是我的同级校友,我们分分合合吵吵闹闹一起走到了现在。
毕业参加工作,结婚生子,忙于家庭和事业,偶尔也会回忆少年往事,想到我这段无疾而终的初恋单相思,却是不经意的嘴角上扬起。
……
不知道朋友圈的你,终日忙于生计,一身人间烟火气,是否有闲和我一样,回忆年少当初。
生活有苦有甜,甜的总在过去。我们常说不忘初心,是什么时候的心,从哪里开始?
人间值得,值得的大抵就是那些经历,让我们内心丰满,让我们在枯燥乏味的每一个今天里期待明天会有昨天一样温暖的一桩桩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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